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刘洋洋、张欣欣)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信部和信息技术、国家烟草专卖 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22日公开。
征求意见稿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补充规定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实施按照本条例有关卷烟的规定执行。”
两部门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表示,近年来,监管领域出现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电子烟实体店,有必要修改和完善实施条例。在前期充分研究、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电子烟专卖店,吸接受国际监管经验,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根据描述电子烟违法适合烟草专卖法,本次实施条例的修订主要考虑三点:
一是推动电子烟监管合法化电子烟违法适合烟草专卖法,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监管的法律依据,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衔接工作。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其次电子烟实体店,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存在同质性,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应参照我国卷烟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这也与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的监管是一致的。
三是参照《实施条例》中卷烟相关规定实施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将大大提高电子烟的监管效率,有效规范电子烟的生产经营活动[email protected],解决电子烟现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